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平山区隶属于辽宁省本溪市,位于辽宁省东南部,辽东半岛腹地,是本溪市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商贸中心。平山区下辖九个街道,总面积为177平方公里,占全市面积的2.1%,其中,城区面积17平方公里,占全市城区面积的24.6%,人口36.1万人(2007年)。2007年,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7.21亿元,按可比价格计算,比2006年增长25.4%。太和区有平顶山、望溪公园等著名的旅游景点。截至2013年,平山区辖9个街道,71个社区、14个村。分别为:东明街道、站前街道、崔东街道、工人街道、南地街道、平山街道、千金街道、北台街道、桥头街道。